2026年是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收官之年。这一年,从压实企业主体责任,到智能化怎么建、机器人怎么用、标准怎么定,一批文件密集落地。今天安科高新院带您详细了解关于2026年矿山安全与智能化的相关政策!
2026年6月18日,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印发《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指导意见》(矿安〔2026〕77号)。
文件围绕"人、机、环、管"全链条全过程管控,立足"压责任、控风险、筑基础、强应急"四个着力点,明确了几个带硬性数字的要求:
关于风险与隐患
· 每年全覆盖开展一次全域风险辨识分级管控;
· 推行重大事故隐患"一库四机制"动态清零,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牵头排查重大隐患,整改落实责任、资金、时限等"五到位",每季度向监管监察部门报送隐患治理报告;
· 每3年完成一轮隐蔽致灾因素普查。
关于装备与智能化
· 煤矿必须有两回路电源线路,任一回路故障时另一回路应满足全部一级、二级负荷需求;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一级负荷必须有双重电源供电;
· 中小型矿山应当积极开展机械化升级改造,大型矿山应当持续推进自动化、智能化升级改造;
· 灾害严重及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矿井必须进行智能化改造,高海拔矿山稳步开展智能化建设;
2026年9月,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发布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》(矿安〔2026〕84号)。
文件从安全检查责任上移、安全检查常态化、生产经营指标确定等九个方面提出要求,厘清了集团公司、煤矿上一级企业、煤矿三个责任主体的各自职责。
与智能化直接相关的是第六部分——推进开采方式变革,实施智能化标准化:
· 国有煤矿企业应制定煤矿智能化发展行动计划,建立分级分类推进机制,根据煤矿类型、生产规模、安全生产条件及灾害风险等级,制定可操作的智能化建设路径和阶段性实施方案;
· 打造一批井工煤矿"数字网联、无人操作、智能巡视、远程干预"常态化运行的示范采掘工作面;
· 开展露天煤矿矿车无人驾驶、运卸协同自主作业示范应用;
· 针对打钻、巷修、煤仓疏通、凿岩、铲装、爆破等关键环节和危重岗位,加大智能机器人研发力度,加快高危作业场景"机器减人、智能换人";
· 探索安全监测监控、调度数据平台、安全设备设施检测检验等与数字孪生、智能控制、优化决策技术的综合运用;
· 对已完成智能化改造的煤矿,要建立完善考核机制,推动智能化系统常态化运行和迭代升级。
新修订的《煤矿安全规程》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。
其中直接涉及智能化的条款包括:
· 第十一条:煤矿企业、煤矿应当积极推广使用自动化、智能化技术及设备,鼓励和支持矿用产品研发和先进适用技术、工艺的应用;
· 第四十二条:实施煤层、岩层、构造、瓦斯、水等各类地质体的协同勘查,逐步实现地质工作透明化、智能化;
· 第五百五十四条:露天煤矿应当加强智能化建设,远程操控及无人作业设备必须具备状态监测、周边人员设备环境监测、故障检测、自动避让和紧急停车功能;采用间断式或半连续开采工艺的露天煤矿,应当安装具有卡车卫星定位调度、车辆防碰撞预警、驾驶员行为分析等功能的车辆安保系统;
· 第一百七十九、二百零三、三百一十六、四百六十七等条:各固定场所实现自动化、集中监控的,可以不配备专人值守,但必须实行巡检制度。
规程是煤矿生产的强制性技术规范。这几条的意义在于:智能化不再是"鼓励选项",而是有了规程依据的合规要求。
2026年8月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《煤炭工业发展"十五五"规划》。
规划将"推动煤矿智能化迭代升级"作为独立章节,主要部署四件事:
一是全系统智能化煤矿建设。 强化多系统联动耦合与协同运行;统筹开展群矿智能化联合升级,推动形成矿区整体规划、梯次推进的建设模式,加快智能化煤矿集群化发展。
二是加快人工智能场景化应用。 深入实施"人工智能+"行动,加强煤炭领域人工智能数据归集,推进人工智能在勘探设计、建设生产、运营维护、安全管理等重点场景系统化应用;加快研发推广煤炭领域专用大模型,重点突破智能感知、自主决策、智能控制等关键技术瓶颈,培育建设一批人工智能融合应用试点煤矿;大力实施灾害严重矿井、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矿井智能化改造,推动危险繁重岗位机器人作业替代。
三是提升智能化运行效能。 重点推动采煤自动截割与跟机移架、掘进远控截割、露天矿卡无人驾驶编组化运行等智能系统常态化可靠运行;鼓励煤矿企业设立智能化专业运维机构;研究制定智能化常态运行管理评价办法;研究建立煤矿智能化行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,加快完善标准体系。
2026年5月,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、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联合印发《关于开展矿山机器人应用验证试点工作的通知》(矿安综〔2026〕7号)。
这是落实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场景培育和开放 推动新场景大规模应用的实施意见》的具体动作。
聚焦七类场景:掘进、采矿、运输、选矿、辅助作业、安控、应急救援。重点验证机器人的安全性、可靠性、稳定性、实用性、复杂环境适应性以及协同作业能力。对验证中形成的先进技术、成熟装备、优秀解决方案,优先纳入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广目录;国家矿山安监局、工信部统筹利用相关政策,在首台(套)装备认定、中央预算内投资、煤矿产能核增等方面予以支持。
需要说明的是,2024年七部门印发的《关于深入推进矿山智能化建设促进矿山安全发展的指导意见》,已设定了一组基础目标:到2026年,全国煤矿智能化产能占比不低于60%,煤矿、非煤矿山危险繁重岗位作业智能装备或机器人替代率分别不低于30%、20%,全国矿山井下人员减少10%以上;到2030年,建立完备的矿山智能化技术、装备、管理体系。
资料来源: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官网及季度新闻发布会、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、中国矿业报、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等公开信息。
说明:本文仅对已公开发布的政策文件作要点梳理与原文摘录,不含推测、评价与前瞻判断。具体执行请以文件正式文本为准。